经过前期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内蒙古第十七届环多伦湖公路自行车赛终于要和大家见面了,现报名工作全面启动......
广大自行车骑行爱好者报名前请详读以下通知
一、比赛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2024年8月10日9:00—17:30报到。
(二)8月10日15:30在多伦县龙泽苑宾馆召开技术会议,参赛者熟悉比赛线路。
(三)8月11日比赛。8月11日8:00在多伦县文化公园举行开幕仪式,8:30开始比赛;比赛结束后在多伦湖景区举行颁奖仪式。
二、组别设置与赛段概况
(一)组别设置: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组、女子组。
(二)赛段概况
1、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组赛段
赛段里程:91公里
路线概况:多伦文化公园(起点)—→三中西出口(向西)—→西环岛(向西)—→水泉加油站(并入510线)—→多伦西收费站(折返)—→国道510线(向东)—→多伦湖西入口—→多伦湖沿岸公路—→多伦湖(京北草原天湖度假酒店)(终点)
2、女子组赛段
赛段里程:55公里
路线概况:多伦文化公园(起点)—→三中西出口(向西)—→西环岛(向西)—→水泉加油站(并入510线)—→多伦西收费站(折返)—→国道510线(向东)—→曲家湾大桥东约1公里(终点)
比赛路线及海拔图
三、参赛办法
(一)男子精英组户籍不限,参赛年龄限定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50周岁(1974年1月1日—2006年8月11日出生)。
(二)男子大众组限内蒙古户籍或长期在内蒙古工作生活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参赛年龄限定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50周岁(1974年1月1日—2006年8月11日出生)。
(三)女子组户籍不限,参赛年龄限定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50周岁(1974年1月1日—2006年8月11日出生)。
(四)所有组别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员。不接受注册运动员及退役未满两年者报名。违反参赛资格报名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及成绩,一切后果由违规者承担。
(五)参赛者意外伤害保险由组委会统一办理。
(六)参赛者自行进行体检,提供近15天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四、报名时间方法
(一)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至8月2日(或每组报满200人为止),可采用来电、微信、邮件等方式报名,每人收取器材设备押金200元,可采用微信转账方式缴纳。如按期参赛,交还计时芯片,大赛组委会通过微信转账及现金方式退还器材设备押金。若因参赛选手个人原因导致计时芯片发生损毁或遗失,则需照价赔偿。
所有报名人员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表,以免造成后续不能及时准确发放奖金。已报名人员如取消报名或变更报名的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如在8月2日前未与报名联系人联系的,组委会视为原报名有效,按照此通知赛程参加比赛。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建华,13947914888。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报名邮箱:80488882@qq.com,微信号:13947914888。
(二)以团体报名的队伍报名时必须需提供车队100字以内简介(电子版)。
五、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为8月10日9:00—17:30。
(二)报到地点:多伦县龙泽苑宾馆
(三)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免责声明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补充规则。赛事中,裁判团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二)各组别全程不允许车队保障车上道,不设公共器材车,组委会配备和部署救护车。竞赛器材:服装、车辆、器材自备,比赛用车使用公路赛用车,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用品,不能使用小把。
(三)参赛者严禁乱扔垃圾,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制品。
(四)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当场对裁决提出质疑或与裁判对质,如有异议,须在赛后由车队或俱乐部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五)如遇天气情况、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对赛事举办时间及地点进行变更,延期或取消。
(六)考虑参赛者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责令明显落后的参赛者退出比赛。
(七)如参赛人数达不到录取名次的,组委会按相应比例减少录取名次。
(八)男子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0人,女子组别不足25人,组委会有权决定取消或继续该组别比赛。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参赛人数100人及以上录取前20名,100人以下录取前15名。
第一名:奖杯+完赛奖牌+3000元奖金。
第二名:奖杯+完赛奖牌+2000元奖金。
第三名:奖杯+完赛奖牌+1000元奖金。
第四名至八名:完赛奖牌+500元奖金。
第九名至二十名:完赛奖牌+400元奖金。
备注:
1. 所有奖金币种为人民币,均为税前奖金,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选手名单将于赛后在“多伦文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若无仲裁事项,赛事奖金将于公示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账转至获奖选手个人银行账户。
(二)关门时间内完赛人员获得完赛奖牌,未完成比赛人员不能获得完赛奖牌。本次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按大组出发,以到达终点时间计算成绩和名次。
(三)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组、女子组比赛关门时间设置如下:前20名到达终点后,25分钟后关门。裁判团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门时间。
(四)所有奖项评选资格未在赛事要求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参赛选手,如出现奖项名额录取人数不够的情况,将自动取消剩余名额的评选。
(五)当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组、女子组各组别选手获奖名次确定后,遇到极端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宣布比赛结束,所有未到达终点(还在赛道上的其他组别参赛选手)必须沿赛道两旁撤离赛道,或乘坐组委会收容车到达终点,不得继续在赛道上停留或骑行。
(六)参赛选手必须骑行于规定的比赛赛道上,在比赛赛道外骑行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参赛者离终点一百米,严禁偏离自己预先选择的冲刺线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因偏离冲刺线路而导致他人伤害,其将要承担相关责任。
检录
1.比赛开始前7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如检录时报名与检录信息不符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参赛者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芯片。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参赛者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参赛者责任自负。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八、处罚办法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赛、蹭赛、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由于替赛、蹭赛、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名次奖励。
1.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2.不按规定的发车顺序,在非指定区域发车;
3.发车违反规则;
4.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5.关门后不停止比赛,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未按规定线路骑行,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进入赛道;
7.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8.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
9.利用虚假信息报名获取参赛资格;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1.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的行为。
技术官员及裁判员
比赛监督、技术官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选派,裁判长及其余辅助裁判由组委会负责选调。
九、其它事项
(一)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得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剐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如有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肇事者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参赛者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保险费由组委会负责缴纳。保险单以报名信息为准,如出现错误报名信息导致无法投保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可能会导致受伤。每个参加比赛的选手意味着已经完全了解这项活动带来的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伤害:与机动车、参赛者和行人发生碰撞,由道路状况、障碍引发的事故等。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参赛人员必须保证,没有危及本人和其他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健康问题。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经旗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签订参赛选手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加比赛,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五)所有参赛人员须严格服从组委会安排,按时参加开闭幕式和比赛。
(六)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将启动赛事熔断机制,有权取消或延迟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赛事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第十七届环多伦湖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