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林浩特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挖掘整理文化遗产资源,精心策划举办文化传承活动,加快推进非遗创新发展,有力推动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现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1项、传承人70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传承人7人,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项、传承人7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1项,传承人70人。
注重方式,加强非遗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结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非遗进基层等,在贝子庙广场、锡林广场、各中小学、社区、牧区等地区,印发宣传资料、制作非遗展板,着力增强锡林浩特市群众非遗保护意识和对非遗工作传承意识。
二是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及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宣传,举办非遗项目图片展、专题讲座等,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在非遗知识的推广普及中实现传承与保护。
深入调查,逐步建立非遗档案及数据库
始终将非遗普查工作放在首位,对每一项非遗项目做到相关文字和影像资料记录,对传统音乐、曲艺、民俗、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医药、传统技艺等多个项目在深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文字、录音、图片、视频等手段对非遗项目进行完整记录,实现影像资料的还原与再现中实现传承与保护。同时,对各级各类项目及传承人进行详细文字记录,建立非遗数据库。
建立名录,扎实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截至目前收集确认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音乐、曲艺、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医药、民俗等8个类别5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二是名录项目保护初见成效。在各级名录项目特别是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保护中,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保护工作思路,名录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成立潮尔道长调协会、举办培训赛事、录制音像资料、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工作,以加强保护,推动传承。
三是推进生产性保护工作。锡林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种类繁多、特色鲜明、技艺精湛、民族风格独特。如蒙古族服饰、蒙古策格、呼和阿日嘎拉香、蒙古族传统皮制品制作、马鞍制作技艺、查干伊德制作、擀毡技艺、马头琴制作等在区内外影响很大,深受群众喜爱。这些民族手工艺品成为旅游热销产品,在确保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同时,又带动了锡林浩特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加牧民收入,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四是加强非遗文化进校园。结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深入幼儿园、中小学、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锡林郭勒职教中心等,开展非遗传承培训及展示展演活动,借助校园教育完善传承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奠定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五是强化非遗培训教育。每年举办非遗讲座培训,邀请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授课,进一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指导非遗保护具体工作实践,从思想上提升认知,从而提高保护非遗的水平和能力。
六是推进理论研究工作。为了更好地挖掘整理国家级非遗项目“潮尔道”,鼓励潮尔道传承人及爱好者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再加以科学论证并予以采用。潮尔道传承人道日吉撰写出版了《天地人之和音—蒙古族潮尔道》书籍,这也是首部系统阐述潮尔道的书籍。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潮尔道大学试用教材》,印发《蒙古族潮尔道》专著、《原生态潮尔道多声部民歌潮尔道》CD专辑,全面展示了“潮尔道”这一历史悠久的蒙古族原生态艺术。
申报认定,巩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
一是规范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根据上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程序,认真审核申报。今年,申报第七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第六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12名。
二是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播性保护工作。采取全额发放国家级、区级和盟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组织带领传承人参加全国、全区、全盟、全市各地各种展示展演交流活动等多种措施,激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设立传承场所,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根据实际保护传承情况,为鼓励传承人传习带徒的积极性,使传统项目有一个良性传承发展的环境,相继建立了职教中心“毡艺”传习基地、白音锡勒“鲜马奶制作”传习基地、宝力根苏木“潮尔道”“毡秀”传习基地、会展中心“乌力格尔”传习基地等保护传承机构。同时,建立蒙古族小学非遗传习所,传授“蒙古象棋”“潮尓道”“沙嘎”等课程,蒙古族中学非遗传习所传授“蒙古长调”“乌力格尔”“祝赞词”等课程。